教育部為利各校查詢並盤點所屬教師是否完成「數位學習工作坊」課程,已於全教網新增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」屬性標籤(簡稱「精進數位」),相關課程未依規定辦理將不予採認為教育部「數位學習工作坊」之KPI。 


🔗全教網「數位學習工作坊」開設課程規定說明                   112年2月15日中市教課字第1120010579號函↖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