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位學習工作坊開課相關規定
數位學習工作坊開課相關規定
教育部為利各校查詢並盤點所屬教師是否完成「數位學習工作坊」課程,已於全教網新增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」屬性標籤(簡稱「精進數位」),相關課程未依規定辦理將不予採認為教育部「數位學習工作坊」之KPI。
🔅「精進數位」屬性標籤包含下圖所列教育部課程,除教師皆須完成之A1、A2課程外,其餘進階課程內容及定義可逕行至全教網查詢
🔅課程名稱請完全按照「A1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」及「A2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」命名
🔅 「A2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」課程重點為「數位學習平臺」應用平臺操作及教學模式運用,課程內容應為教育部推薦之數位學習平臺
(教育部推薦平臺、講師名單及推薦機制請至【科技輔助自主學習網站/資源連結/研習資源】